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4457次
为强化保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提高保安员综合素质,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发文,启动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对象是通过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正在从事或者准备从事保安员职业的人员。目前,我市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分为初级和中级,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保安员鉴定时,对已取得《保安员证》的考生,3年内理论知识考试免试。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今后我市各保安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分类对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提出保安员职业登记要求,逐步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与职业等级挂钩的保安员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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